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管局办公室、银保监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申报工作,(五)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高,不得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未正常经营生产的,二、申报程序(一)各数据中心对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创建和自评价(见附件2),数据中心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及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见附件3),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参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独立评价,(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市有关单位(包括所属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申报,并对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等材料进行评估确认,(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并按程序发布,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自评价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肆份)报送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7楼),(二)第三方评价机构于2022年12月12日前将第三方评价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式肆份)报送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7楼),四、联系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王茜茜23112730上海市能效中心:张浩18917610210zhanghao@esco.com.cn向勇涛18918883619xiangyongtao@esco.com.cn附件:1.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2.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3.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年11月22日附件:节844附件.docx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