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累计下达各类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建设专项资金11.97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一是重点支持纳入省以上免费开放范围的各类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公共体育馆(场)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累计下达经费超5.03亿元,二是保障全省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机构有效运转,下达专项资金5600万元,三是有针对性的支持市县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累计下达资金1.86亿元,支持为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免费放映数字电影、免费送戏,为农家书屋配送图书和购买数字资源、开展万场农家书屋主题阅读活动,打造“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四是通过因素分配法下达各市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补资金3.32亿元,由各市县财政结合当地文化事业发展情况,专项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