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表彰第十一届海南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公示根据《海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一届海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区)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考评推荐及命名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评选推荐程序要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按照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审意见,现将我市拟推荐表彰的第十一届海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一、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个)海南西部中心医院那大镇人民政府二、爱国拥军模范个人(2名)赵志广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科长李永青儋州市水务局水务科科长公示期间,凡认为拟推荐对象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儋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0898-23312683邮箱:dzstyjrswjyx@163.com通讯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军休大楼518室邮编:571700儋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