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二、主要工作措施(一)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二)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三)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改革国防科技成果评价制度,完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加快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改革,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专业化评估机构等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行业标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及质量控制体系,发布成果评价政策、标准规范、方法工具和机构人员等信息,(七)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资产评估管理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建立成果评价与转化行为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