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我市2022年第一批申请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获得国家高企认定办公告(名单详见附件1),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五、特别提示(一)市高企认定办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任何机构不得以市高企认定办或市科技局指定机构的名义开展服务,(二)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附件:1.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回执附件:1.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pdf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