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八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专〔2022〕8号),现就开展福建省第八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简称省引才“百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引进方向和对象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申报人为在厦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引进的创新人才,或者2021年1月1日后来厦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工作)合同,省外著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申报时不受工作时间、任职经历和职务限制,2.海外与国内人才申报,①申报海外引进人才的,来厦前需在境外(含港、澳、台)工作至少3年(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申报时不受工作时间限制,不足3年的可申报国内引进人才,不属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才,可申报国内引进人才,②申报国内引进人才的,来厦前须在省外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申报时不受工作时间限制),须在入选之日起1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工作)合同、正式开展工作,2.用人单位核实申报材料,六、申报材料1.省引才“百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