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做好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盐水治办〔2019〕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建城〔2020〕91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盐城市住建局建立了市、县两级水质监管和公示制度,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进行检验和评价,其中,市住建局对市区进行月度抽检监测,对县(市、区)进行季度抽检监测,县(市、区)水利(务)局按要求自行对本地区进行监测和公示,2022年1月份,全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如下:序号地区监测部门水样数量(份)合格数量(份)合格率(%)备注1市直盐城市住建局99100%2盐都区盐城市住建局1515100%3亭湖区盐城市住建局77100%4盐南高新区盐城市住建局11100%5经开区盐城市住建局11100%6大丰区大丰区水利局33100%7东台市东台市水务局11100%8建湖县建湖县水利局66100%9射阳县射阳县水利局44100%10阜宁县阜宁县水务局33100%11滨海县滨海县水利局33100%12响水县响水县水务局33100%附件:1.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月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2.县(市、区)水利(务)局2022年1月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