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作社网上申报-街道初审-发改局复审-部门联审-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拟给予平江街道官渎股份合作社4.31万元,苏锦街道幸福股份合作社11.91万元、花锦股份合作社8万元、新华股份合作社0.69万元、新塘股份合作社7.97万元、苏站股份合作社0.74万元,双塔街道联青股份合作社3.44万元,吴门桥街道友联股份合作社31.72万元、双桥股份合作社16.09万元、新郭股份合作社11.09万元、三元股份合作社4.62万元、盘南股份合作社2.75万元、三香股份合作社2.18万元,虎丘街道留园股份合作社3.04万元、新庄股份合作社1.3万元,白洋湾街道民主股份合作社5.79万元,拟给予苏锦街道花锦股份合作社24.84万元,拟给予白洋湾街道新城股份合作社253.55万元,三、薄弱村(合作社)扶持部分4.薄弱村扶持,确定我区路南、自由2家股份合作社为相对薄弱村,拟给予路南20万元补贴,拟扶持南园村补助资金50万,可在公示期间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农村工作处反映,联系人:包杰陶晓宏联系电话:68728312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