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发〔2022〕1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发〔2022〕6号)文件精神,我市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充电设施、申报材料审计以及市工信局和财政局联合审核等程序,我市共有646个充电桩和6家充电设施运营商符合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要求,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57315908附件1: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财政补贴资金拟通过名单(充电设施建设)附件2: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财政补贴资金拟通过名单(充电设施运营)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