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的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面积100平米以下的,100平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据实补贴,2022年我县共有1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申请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身份证号为:13102519******0632,2020年5月28日创办廊坊富坤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租用臧屯镇西迷堤村徐宝会房屋,现申请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为5000.00元,对拟申请的租金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316-5585273地址:大城县永定大街139号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