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人社发【2016】7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创业促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和鞍人社发【2022】4号《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2名创业者申请首次创业场地补贴,进行实地勘察,实体经营正常,经营场所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相符,符合首创场地补贴条件,每名补贴金额5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对首次创业场地补贴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在2022年11月29日17:00前,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向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应,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海城市人社局429室电话:0412-3308602附件:首次创业场地补贴公示名单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