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商品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市场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2〕65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商贸市场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3〕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将该实施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3日-12月1日(七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科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合同监管科联系人:郑永强,联系电话:65611425,电子邮箱:ragssck@sina.com,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