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8号),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制和开发重点新产品,我局起草了《哈尔滨市兑现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资金实施细则》,邮寄地址: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党政办公大楼市工信局科技合作处邮箱:kjc1301@163.com附件:哈尔滨市兑现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兑现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总则《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8号)四、推动创新能力提升第19条中“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中对列入省重点新产品开发导向且年度单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重点新产品的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单品奖励上限50万元,每户企业每年奖励合计不超过300万元,省级财政负担奖励资金的60%,项目所在市(县)财政负担奖励资金的40%”,2、已列入省重点新产品开发导向并获得省级财政奖励的的产品(即省重点新产品),第三条支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新产品开发企业,每户企业每年奖励合计不超过30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市共同负担,市财政负担40%,本细则有效期与《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8号)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