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拨付2023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根据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我区对区内高校中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参加、特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1500元/人,其中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42人,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宜宾校区)1人,拟补贴资金6.45万元,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受理部门: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