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对技术创新中心的定位及要求,研究起草了《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1.国家政策,科技部会同有关部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50号)、《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了创〔2017〕353号)、《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93号)、《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科发区〔2021〕17号)等文件,科技部已批复建设了3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16个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8〕35号)提出“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科发〔2020〕122号),二、主要内容《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条,主要明确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定位、建设与运行原则,独立法人实体运行等,主要明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创新中心各自的职责,第三章“组建条件和程序”,将组建条件重点放在研发能力上,第四章“运行管理”,明确评估主要内容为“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科技任务、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引领行业技术进步、面向社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等5个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