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佛山市科技孵化载体资质认定及运营评价项目的组织工作,我局拟再次征集服务方案,有关内容和要求如下:一、服务机构资格条件(一)参加本次项目服务方案征集的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项目服务需求根据我市科技工作的安排,我局将委托1家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工作,报价中包括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税费等完成每类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服务机构的参考内容之一,(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2023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资质认定评审,包含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及现场核查等,2.2023年度佛山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评价评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三)相关要求1.专家需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专家库及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评审专家不得来自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4.项目工作方案中应包括该项目工作各环节的工作要点、工作程序、评价指标、项目分组、进度安排等内容;5.具有从事相关项目工作经验的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工作开展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的证明材料、工作总结报告等),三、其他补充说明(一)请有意向的服务机构在收到本通知后于11月23日下午5:00前把通知回执(见附件)盖章后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gxjsk@fskjj.foshan.gov.cn,(二)请报名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预算报价(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附件:通知回执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