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2〕639号各市人民政府,现将《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3.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5.支持新材料企业实施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配合单位:省财政厅)6.对新材料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四、强化金融支持和协调服务9.建立新材料企业“白名单”,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0.推动优质新材料企业上市挂牌,配合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12.组建运营总规模不低于135亿元的省新材料产业主题基金,服务新材料产业发展和“双招双引”重大项目建设,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14.编制新材料产业重大项目清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五、推动集聚发展和平台建设15.支持在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省认定化工园区等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建设共性技术研发、中试、试验验证等产业公共服务项目,(责任单位: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组成员单位)17.支持有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支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