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1年度“青年人才支持计划”有关待遇申请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高新区内“十大产业”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二)人才本人在2018年6月1日—2020年6月14日期间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对已享受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申请“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购房补贴的,报送《济宁市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纸质1份,对申请“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购房补贴的,由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人力资源部共同商定购房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相关信息将通过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及人才所在单位进行公示,“青年人才支持计划”不再新增申报人员,可以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申请人与配偶以外的其他人员对所购商品住房产权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对享受“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购房补贴的,且不重复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联系电话:0537-3255905(区人力资源部)0537-6628623(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0537-3255178(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公地点:济宁市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D3栋二楼电子邮箱:jngxqrcgz@163.com附件:济宁市青年人才支持计划(本科学历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docx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