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不动产权利人史安华所有位于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西段47号(不动产证号:川(2019)平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090号、川(2019)平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092号、川(2019)平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093号、川(2019)平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094号),依据史安华的死亡证明等资料,继承权人史清平到平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该套房产继承登记,史清平申请继承,其他继承权人史清会、史清玉、牛开彬到场表示放弃继承权并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平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流程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平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