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经研究,开发区经济促进部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0—2022年度开发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4.项目实施技术总结,5.技术指标检测报告,7.其他证明材料(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二、验收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开发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逾期本年度不予受理,企业自留五份现场验收使用,提供一份至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促进部科技科,如不能如期参加考评验收的,需提出书面申请,2.经促部拟于2022年12月启动2023年度重点研发项目评审工作,请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联系人:叶如舟联系电话:0578-2638982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1708室附件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研发项目验收申请书.doc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促进部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