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报送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各区(市)发改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的通知》(以下简称省发改委《通知》),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一、按照省确定的项目申报方向,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储备入库的项目,”三、请于12月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包含电子版)以正式文件上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直部门报送投资计划草案的正式文件(1份),2.备选项目汇总表(1份,省发改委《通知》附件1或2),3.备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1份,省发改委《通知》附件3或4),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3份,参照省发改委《通知》附件5编制),邮箱:zzsfgwhzk@zz.shandong.cn附件:省发改委《关于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的通知》枣庄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