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具体操作事项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2〕94号)要求,审查2022年第二批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留工补助的175家企业,经审核,此175家企业均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留工补助条件,拟按规定给予补贴,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自即日起5天),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反映,联系人:陈子祥联系电话:0830-5265127附件:留工补助第二批-公示(1).pdf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