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5〕54号),接受群众监督,增加透明度,提高促进就业资金的使用效果,经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审核,拟对第191批、192批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公示期限: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30日联系单位: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地址:温岭市前溪路111号)反映或举报电话:0576-86223220附件:191批个人社保补贴(失业)名单公示202210.xls192批个人社保补贴(就业专项)名单公示202210.xls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