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工作主管部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经开区财政金融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市级各相关金融企业: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9号),为规范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功能,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雅安中支、雅安银保监分局制定了《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雅安市科学技术局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雅安市农业农村局雅安市金融工作局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雅安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雅安监管分局2022年11月15日《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雅财规〔2022〕1号.docx附件1.申报程序及资料明细表.xls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附件3.资金申报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