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6号令)的规定,现将我局起草的《生态环境康养指数(EHPI)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30日内,反馈给标准起草单位,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联系方式:卓明,电话(0571)87989041;传真:(0571)87999782;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邮编:310007,电子邮箱:zhuoming2000@163.com,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21日生态环境康养指数(EHPI)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