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2〕12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要求:1、申报单位应为高新区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2、具有开展工作站相关工作所需的办公环境及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3、具有开展工作站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人,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熟悉辖区科技企业情况,4、制定工作站管理制度,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工作台账,5、不得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或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二、注意事项:1、申报单位均应通过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2、申报需如实填写《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要求简装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另需提供纸质申报资料扫描件一份,4、报送地点:都市之门A座1607三、联系方式高新区科技创新局88333709附件:1.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认定申请表.docx2.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承诺书.docx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11月21日附件1、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认定申请表.docx附件2、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承诺书.docx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