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有关要求,现就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款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向我厅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和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相应类别的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业绩和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装备等应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也可按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