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银企融资对接专项行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7.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运输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1.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负责)43.鼓励银行机构稳妥开展外部投贷联动业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负责)48.支持市县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子基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负责)53.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负责)54.支持企业对接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发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负责)57.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票据、碳中和债等融资工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负责)65.支持省信用担保集团、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以“发债主体担保”模式与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联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负责)75.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开行安徽省分行、农发行安徽省分行负责)77.加大对初创企业股权投资支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负责)79.支持中国声谷企业上市融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81.鼓励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工业互联网基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元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84.发挥省级风险投资基金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华安证券、国元证券、省投资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85.允许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将投资省科创板挂牌企业所获得超额收益的10%让渡给基金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