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岗位扩就业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59号)文件精神,经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2022年11月新增第一批符合发放失业补助金条件的63名失业人员进行公示,欢迎各界进行监督,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打电话或信件邮寄的方式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限: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节假日顺延)监督电话:0951-87780110951-8019677邮寄地址: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邮政编码:750100附件:永宁县2022年11月新增第一批发放失业补助金人员名单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