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工信企业〔2022〕196号各市、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中小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海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二)企业划型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划定范围,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见附件2,双面胶装,和佐证材料合订成册)等纸质文件一式一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三、注意事项(一)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四、工作要求(一)创新型中小企业是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养的必要条件,(二)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务必认真、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对企业申报材料要做到及时审核和推荐,引导更多中小企业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更高标准发展,附件:1.海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推荐表2.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3.佐证材料(供参考)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1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