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东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沈大东政办发〔2021〕16号),2022年雏鹰瞪羚企业培育专项补助、创新平台专项补助、创新载体专项补助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支持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一、雏鹰瞪羚企业培育专项补助拟对辽宁牧华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中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予以雏鹰企业专项支持,支持金额每家10万元,拟对北方测盟科技有限公司予以瞪羚企业专项支持,支持金额50万元,二、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奖励拟对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奖励,支持金额30万元,三、创新载体专项奖励拟对大东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有限公司予以创新载体专项奖励,支持金额20万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区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