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与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1月修订版)》进行了优化,现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版)》印发给你们,2022年9月29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印发的《关于做好近期公共文化机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共函〔2022〕20号)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不再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2022年11月18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版)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指导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抓好疫情防控和优化调整措施的实施,做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充分认识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加强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三、防控措施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要遵守属地防疫要求,(一)场馆防控1.加强消毒清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三)公众防护根据属地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四、做好线上线下公共文化服务各场馆要在加强疫情防控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