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和提高我县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我县编制了《清原满族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现将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一、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qysthjjzhg@163.com联系电话:53028363,二、注意事项为保障所提供的意见或建议真实可靠,提岀意见或建议的市民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方便答复,否则视为无效意见,附件:1.清原满族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2.各功能区划分图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清原县分局2022年11月21日附件1.清原满族自治县声功能区划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各功能区划分图.docx征集结果:http://www.qingyuan.gov.cn/ins.asp?s=130&i=3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