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南人综〔2022〕56号)规定,2022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我局通过系统比对,以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初步确认9家单位符合2021年度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现予以公示:1.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3.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未列入僵尸企业清单,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顺昌县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联系电话:0599-7823922,0599-7822017附件:符合2021年度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单位名单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2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