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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灵山灵源药房申请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补贴情况的公示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1-21
灵山灵源药房吸纳高校毕业生1人,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按2000元/人的标准申请带动就业补贴,灵山灵源药房吸纳高校毕业生1人,并稳定就业,同意按2000元/人的标准申请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共:2000元,公示期为7天,时间从2022年11月21日起至2022年11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小微企业申请带动就业补贴人员有异议,于2022年11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地址:广西灵山县县城江南路十里路段363号,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申请就业人员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附件:灵山灵源药房吸纳高校毕业生申请2022年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21日文件下载:灵源就业补贴名册(1).xlsx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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