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鄂人社发[2017]34号)的通知精神,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同时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均可申报技能提升补贴,经企业申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有1人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公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3258617监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