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规定(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我局派出的农药经营条件评审专家对钦州市钦南区一方农资销售中心实施农药经营条件的情况进行现场评审,现将评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7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钦南区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地址:钦州市梅园路凤岭七巷63号邮政编码:535000联系人:张顺钦,电话:0777——2869681电子邮件:qnnyfgg@163.com农药经营条件审核情况公示表编号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申请经营范围评审类型评审情况评审日期评审员名单2022(农药)13钦州市钦南区一方农资销售中心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星火大道旧粮所铺面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申证合格2022年11月21日组长:李选妍组员:黄就才王中成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1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