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根据《泰顺县创新券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泰科〔2020〕11号)的有关规定,开展对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期间使用的创新券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现对象浙江科技大脑服务平台创新券服务系统内符合兑现资格的省级载体以及通过审核的泰顺县地方载体、企业,二、兑现申请材料(一)载体单位填报《泰顺县科技创新券(载体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企业单位填报《泰顺县科技创新券(企业券)兑现申请表》(附件2),(二)发票、付款凭证、服务合同、服务结果等材料(复印件),同时完成浙江科技大脑服务平台电子材料上传,三、其他事项请各载体、企业将书面材料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一份至泰顺县科学技术局,或以快递形式报送(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173号科技大楼407,收件人:林芳,联系电话:67589031),业务咨询:林芳,联系电话:67589031,附件:1.泰顺县科技创新券(载体券)兑现申请表.docx2.泰顺县科技创新券(企业券)兑现申请表.docx泰顺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