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级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84号苏农计〔2022〕28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列2022年度“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要根据中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2〕22号苏财农〔2022〕67号)及市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做好资金分配、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中央下达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要尽快提交资金分配建设方案,要全面加快专项执行进度,三、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区绩效评价情况与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挂钩,附件:1.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表2.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0日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淮财农〔2022〕83号、淮农发〔2022〕1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