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1)各区在辖区内设立公共图书馆,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9.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11.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2)区级公共图书馆举办的馆内活动每年不少于50场,(3)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自行组织的读书活动不少于6次,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自行组织的读书活动不少于2次,15.图书馆流动服务:市级公共图书馆开展流动服务次数每年不少于48次,区级公共图书馆开展流动服务次数每年不少于24次,四、艺术普及16.各级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展文化活动次数(包括组织群众文体活动、开展公益性展览、举办公益性培训、讲座等):(1)市群众艺术馆每年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不少于240次,(2)区级文化馆每年组织开展文化活动不少于120次,(3)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52次,(4)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2次,乡镇(街道)结合地域特色建设的本乡镇(街道)群众文化团队不少于6支,区级公共图书馆建设的资源库不少于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