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评审专家:按照《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7号,我委对在库专家信息进行复核清理,应当尽快通知在库专家及时核对更新信息,三、工作要求(一)本次信息更新工作是明年专家入库管理和专家邀约的重要基础,未按本通知要求完善、更新信息的专家,在库专家(或所在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点击“个人业务申报及专家(科研人员)信息维护”页面进入系统,点击“专家(科研人员)个人信息”-“入库登记表”进入信息更新界面,退回理由填写“完善个人信息”,本地专家更新后提交,经单位管理员审核,异地专家更新后提交,(四)在库专家已从当前登记单位离职的,由当前登记单位管理员在系统“专家已审核”中,并通知专家完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