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创建认定及发展扶持管理办法》(青经规〔2021〕2号)文件精神,为2022年特色产业园区创建认定工作奠定基础,现就2022年度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创建认定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青浦区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运营管理企业,二、申报条件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分为创建类和认定类,鼓励通过申报创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认定创造条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园区(平台),可以直接申报认定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可以申请创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1.特色产业园区(平台)产业符合导向、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可以申请认定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1.园区(平台)完成建设,2.特色产业门类下的入驻企业数占园区(平台)全部入驻企业总数的60%以上,3.特色产业门类下的入驻企业经营收入(产值)占园区(平台)全部企业经营收入(产值)的50%以上,4.特色产业门类下的入驻企业税收占园区(平台)全部企业税收的50%以上,汇报园区的基本情况、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及愿景等,(三)咨询及受理受理窗口:区经委产业园区科咨询电话:周乔乔杜平59732846附件: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基本信息表青浦区经济委员会2022年2月14日附件:青浦区经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创建认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