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商贸企业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6〕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企业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21〕17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商贸企业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商贸重点企业名录库,经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我局复核,确定了2022年度省级商贸重点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11月25日,公示期内,对名单如有异议,可致电、致函向市商务局如实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联系单位:福州市商务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33,附件:2022年度省级商贸重点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