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拨付市直2022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费用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电话:0715-8235987邮箱:412910121@qq.com附:2022年度咸宁市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采购情况表2022年度咸宁市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采购情况表.xlsx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