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公告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工作,区质量强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启动了《信阳市浉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起草了《信阳市浉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信阳市浉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关于《信阳市浉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工作,区质量强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启动了《信阳市浉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起草了《信阳市浉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并实施,《信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也进行了修订实施,起草《信阳市浉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二、起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2〕37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政文〔2022〕49号)三、核心内容信阳市浉河区区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区长质量奖”)由区政府设立,授予为建设质量强区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组织),两类奖项的获奖单位每届均不超过2个(省长质量奖每届均不超过8个,市长质量奖每届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