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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2022-11-20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合理利用,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养护措施、加强执法监管,对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投入与产出管理并重的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二、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制度(四)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三、强化资源增殖养护措施(六)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各地要严格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五、推进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十二)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重点调查珍贵濒危物种、水产种质资源等重要资源状况和经济生物产卵场、江河入海口、南海等重要渔业水域环境状况,(十三)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渔业水域保护管理,把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体系,扩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要争取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大对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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