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自治区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试点示范内容(一)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二)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提升光伏发电稳定性、电网友好性和消纳能力,面向智能光伏系统的电力电子、柔性电子、信息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及有关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工业机器人等方向,包括废旧光伏组件回收利用、退役组件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光伏“碳足迹”评价认证、智能光伏供应链溯源体系等方向,以及相关智能光伏产品在大型光伏基地、数据中心等领域应用,二、申报条件(一)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智能光伏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系统集成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光伏组件回收企业等,3.已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或系统,(二)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可以是相关应用单位、制造企业、项目所在园区、第三方集成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及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已建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能光伏应用或服务体系,2.采用不少于3类智能光伏产品(原则上由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提供)或服务,联系人:郑雯雅联系电话:0991-452352513269489030联系邮箱:dzxxc@xjeic.gov.cn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附件:1.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企业)2.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