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万元,对企业(第一专利权人)新增且累计拥有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10件、20件、50件、100件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院校、科研院所(第一专利权人)新增且累计拥有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20件、50件、100件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5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三、引导企业保护发明专利和PCT专利的有效性,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对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奖励制度、高价值专利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四、强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六、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服务能力提升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七、推动知识产权运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八、推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培育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九、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十二、促进专利转移转化运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推进专利转移转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十三、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