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6号)规定,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对参保单位享受补贴资格进行审核,补贴资金拨付至单位在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登记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对拨款账户有异议的请联系参保区社保分中心,为确保经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审核合格的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或来信向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22-23331136来信地址:南开区咸阳路81号天津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风险防控科收附件:稳岗返还公示名单(2022年第17期)天津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11月18日附件:稳岗返还公示名单(2022年第17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