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补贴及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拟发放的公示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财建规〔2022〕17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使用工作的通知》(琼交运输〔2022〕46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琼财建〔2022〕857号)等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文昌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补贴及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工作方案》,组织我市运输企业召开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补贴及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拨付工作会议,现将文昌市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补贴及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一、补贴对象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补贴对象:农村道路班线、巡游出租车二、补贴资金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使用工作的通知》(琼交运输〔2022〕467号)文件要求,我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278.46万元,三、分配原则及补贴标准结合《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做好2022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分配使用工作的通知》(琼交运输〔2022〕29号)文件要求,分配原则为:农村道路班线年运营里程不足1万公里的车辆不予补贴,巡游出租车年运营里程不足1万公里的车辆不予补贴,年运营里程达到1万公里(含)但不足3万公里的按全额的60%予以补贴,我市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台数为149台,根据“2022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表”,按照“客运车辆折算后座位数、出租车折算后台数”算法,核算出农村客运车辆每个折算座位数补贴590元(补贴总金额÷折算后总座位数),核算出出租车每个折算台数补贴867.8元(补贴总金额÷折算后总台数)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联系电话:(0898)63222296附件:1.文昌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补贴及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工作方案2.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运营里程、座位数统计表3.巡游出租车运营里程、折算台数统计表文昌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11月18日。